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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4日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JRCZ1G2017096)2月24日

时间:2018-02-24 07: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8372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2月24日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JRCZ1G2017096)2月24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4日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JRCZ1G2017096)2月24日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

项目编号:JRCZ1G20170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站长

项目联系电话:138783606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内

联系方式:李站长13878360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盘玉0773-587677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四楼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张家镇榕津街风貌改造(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7]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

建设规模:项目对榕津国道323线(新开村至车站段)、县道(榕津路口至中学段)的257栋房屋外立面改造以及人行道、给排水、电力、通讯、亮化、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共涉及户数为257户。

合同估算价:约3143.31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立面改造专项工期为225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等。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建设期预计从20184月至201811月。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专项工期为59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等。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545日历天);项目建设期预计从20184月至201911月。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园林景观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园林景观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 23 日至2018年 3   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联合体协议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2 23 日至2018年 3 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3   23 10 30 分,地点为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zhengwu/index.asp?ClassID=189、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10. 交易服务单位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7226200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7889016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平乐县内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四楼402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李站长    联 系 人:盘玉  

电 话:13878360691  电 话:0773-5876777

传 真:   /   传 真:0773-587677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288335828@qq.com

    开户银行: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 号:6600 1104 2016 4000 10

2018   2 2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43.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7:0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来源:广西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施工   设计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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