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下午公告)评估服务采购项目B变更通知22月25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138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对DZC20180138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B项目变更如下: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9时30分前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2月25日9时3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时间:2018年2月25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