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6日福州市长乐区医院于下午发布20180123采购计划招标公告2月26日
受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委托,福建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2]FJGYZB[GK]2018001、20180123采购计划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182]FJGYZB[GK]2018001
2、项目名称:20180123采购计划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1 | 口腔综合治疗机 | 否 | 2(台) | 160000 | | 1-2 | 麻醉机 | 是 | 1(台) | 800000 |
| 960000 | 19200 | | 2 | | 260000 | 5200 | | 3 | | 530000 | 10600 | | 4 | | 4-1 | 病人监护仪 | 是 | 2(台) | 330000 | | 4-2 | 呼吸机 | 是 | 1(台) | 180000 |
| 510000 | 102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二、四)。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按照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按照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二、三、四),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文件;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可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产品提供日常所必需的《维修维护工具列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拟派遣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 | 包:2|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若登记表与注册证合二为一可只提供注册证);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可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产品提供日常所必需的《维修维护工具列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拟派遣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 | 包:3|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文件;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可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产品提供日常所必需的《维修维护工具列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拟派遣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 | 包:4|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文件;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可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产品提供日常所必需的《维修维护工具列表》;2、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拟派遣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技术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2-26 15:2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3-13 15:2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3-22 09: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A座23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地址:长乐区郑和东路60号 联系人姓名:陈秀兰 联系电话:1379994292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项目联系人:陈雪银 联系电话:1865032829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2-26
来源:福建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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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 项目 资格 中标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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