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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26日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26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2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948524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联系方式:张洺赫 18243510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 工 138948524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214; (3)招标内容:第一包: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第二包: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第三包: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第一包:20.0000万元;第二包:20.0000万元;第三包:20.00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服务地点:通化县境内; (8)服务期要求: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明材料;(4)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6)近三年(2014年-2016年)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7)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8)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 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21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通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20180201-0016号采购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214; (3)招标内容:第一包: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第二包: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第三包: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第一包:20.0000万元;第二包:20.0000万元;第三包:20.00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服务地点:通化县境内; (8)服务期要求:1年; (9)标包划分:共3包 标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1 | 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CEITCL-JL-CZFW-180214-1 | 2 | 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加油服务 | CEITCL-JL-CZFW-180214-2 | 3 | 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CEITCL-JL-CZFW-180214-3 |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明材料; (4)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6日至2017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各30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第三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6)近三年(2014年-2016年)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7)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8)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联系人:张洺赫 电 话:18243510777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3894852408 2017年2月2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通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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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通化县 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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