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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26日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于下午发布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公开招标公告2月26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项目编号:YC18334005(ZB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360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13604386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005(ZBK)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已由扶余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2.2 招标范围:为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 2.3 建设规模为7554.186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壤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竣工后建成高标准农田7463.314 公顷。 2.4 项目地点:扶余市14个乡镇31个行政村。 2.5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6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此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 3.5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02月26日至2018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一项。以上证件报名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扶余市扶余大街360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1360438609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005(ZBK)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已由扶余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2.2 招标范围:为扶余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 2.3 建设规模为7554.186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壤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竣工后建成高标准农田7463.314 公顷。 2.4 项目地点:扶余市14个乡镇31个行政村。 2.5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6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此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 3.5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02月26日至2018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一项。以上证件报名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扶余市扶余大街360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1360438609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此项目的能力。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3.5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公告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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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扶余 资格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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