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7日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巴彦县陈旧垃圾点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月27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巴彦县陈旧垃圾点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巴彦县陈旧垃圾点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SGTH00G18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海平 项目联系电话:15124615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联系方式:齐伟 15663461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苗海平 1512461591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TH00G18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巴彦县陈旧垃圾点治理工程已由巴彦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研究巴彦镇陈旧垃圾存放点封场处理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巴彦县陈旧垃圾点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巴彦县西南部,通江路以西,南直路南侧 2.3建设规模:五岳河沿线防渗,土方整理2.8公顷,表层耕植土覆盖。 2.4计划工期: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1日,总工期7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函查询系统》查询记录 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2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人本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和投标承诺书(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www.thxmglgs.com);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需要出具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12)拟派项目班子人员全部为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1名,工长1名(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生产考核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小班子成员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局出具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 (13)近3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垃圾处理工程业绩,业绩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联 系 人:齐伟 联系电话:15663461999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 系 人:苗海平 联系电话:15124615911 日期:2018年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7其他要求:3.7.1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函查询系统》查询记录 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7.2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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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施工 工程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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