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泗泾镇郊野公园单元和配合市级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拆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需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单位名录” (包括第一批、第二批)内的“环境监测类”的第三方专业机构。(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备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项目涵盖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目; (4) 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泗泾镇郊野公园单元和配合市级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拆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227-19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8G015) 3、预算编号:15-17-54875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2015-2017年度存量的约960.39亩左右土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结合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按照标准对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进行监测。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检测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检测内容:重金属检测项目铅、镉、铬、铜、锌、砷、汞、镍土壤容重,土壤PH值,六六六、滴滴涕。本公开招标项目共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以投报一个包件,也可以投报多个包件,但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共分3个包件,具体范围如下:包件1(南部工业区地块):南到官泾路北到莘砖路东到长施公路西到嘉金高速,为工业用地,共282亩,最高限价183.3万元。包件2(万春园地块):南到莘砖公路北到官泾河东到长施路西到嘉金高速,为工业用地,共285亩,最高限价185.25万元。包件3(沿北泖泾地块):北到淀浦河南到官泾河西到泗砖路东到北泖泾,其中工业用地116.39亩,非工业用地277亩,共393.39亩,最高限价172.6035万元。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4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5730000.00元(国库资金:573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CMA和CNAS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5)已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考核评估合格的单位名录(第一批、第二批)》中环境监测类的单位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内扫描件);(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8-2-28 16: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3-7 16:00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2-28 16:00:00至2018-03-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验证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MA和CNAS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考核评估合格的单位名录(第一批、第二批)》中环境监测类的单位的证明文件;财务报告(16年或17年);纳税和社保的相关材料(17年11、12月、18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设备设施、人员证明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盖公章及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0 16: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3-20 16: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8年3月8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路1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 | 邮编:201601 | 邮编:201600 | | | 联系人:王继波 | 联系人:银鑫松江业务员 | | | 电话:(021)57611153 | 电话:67852008 | | | 传真:(021)57611153 | 传真:63219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