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2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渡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2日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过渡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过渡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KZB-657072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18812/87316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鼓山下院) 联系方式:范希兰 0591-63506732(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旭菁 0591-87318812/8731672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处置工艺路线 | 招标服务内容 | 数量 (吨/年) |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 | 总价约 (元/年)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暂定) | 1 | 污泥处置(掺烧) | 含水率约6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36000 | 250 | 9000000 | 洋里 | 一年 | 污泥处置(建材利用) | 230 | 8280000 | 2 | 污泥处置(建材利用或生物堆肥两种处置工艺皆可) |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14000 | 230 | 3220000 | 祥坂 | 一年 | 3 | 污泥处置(建材利用或生物堆肥两种处置工艺皆可) |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11000 | 230 | 2530000 | 榕北(浮村) | 一年 | 注: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为对应合同包污水厂地址距离120公里(含)以内,投标人应明确污泥处置点具体位置及运输距离,并提供对应合同包污水厂至污泥处置点的运输行驶路线(污泥运输行驶路线应满足30吨货车的通行要求),若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单程运距超出120公里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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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合同包1(掺烧处置工艺路线)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其热电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具备可接收污泥处置热电掺烧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接收污泥处置能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1.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3.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招标人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1.4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1.5投标人应取得污泥允许掺烧的环保批复意见,若在投标时未取得污泥掺烧环保部门的相关环评文件,则需提交相应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的120天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批复及环保验收。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合同包1(建材利用处置工艺路线)、包2、包3资格要求3.2.1 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污泥处置资质(允许污泥作为原材料),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3.2.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3.2.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招标人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2.4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邮 编: 350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87316727 项目负责人:郑旭菁 电 话:0591-87318812/87316727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fjsjkzb@163.com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727 | 传真:0591-87316927 |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福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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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备 福建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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