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6日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于上午发布东城区园林绿化局2018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检查管理费公开招标公告3月6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检查管理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8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检查管理费 项目编号:DHZB20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7025738-8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中街甲1号 联系方式:010-84060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7025738-80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南侧一层17-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检查管理费 2、数量:1项 3、本项目为2018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督检查管理费,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⑷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⑸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4、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打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否则无效)。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7、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9、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南侧17-15一层(移动服务厅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南侧17-15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03 月 06 日至 2018 年 03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否则无效); ⑤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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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东城区 招标 中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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