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9日肇庆市财政局于下午发布肇庆地区单位2018-2019年度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招标公告3月9日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及“执行机构”)受肇庆市财政局委托,对肇庆地区单位2018-2019年度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ZQ18203HF007JO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地区单位2018-2019年度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三、项目内容: 品目一:法律服务,该品目内容如下:子包1:律师事务所。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品目二:审计服务,该品目内容如下:子包2:会计师事务师;子包3:税务师事务所。 品目三: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该品目内容如下:子包4:资产评估机构;子包5:房地产评估机构;子包6:土地评估机构。 1、定点资格区域:肇庆市辖区(包括市直、端州区、鼎湖区、肇庆新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所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每个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允许兼中。 3、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中标(入围)候选人推荐的供货商为本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子包1: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2014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5. 供应商具有5名或以上执业律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2: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2014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为准”。 5. 供应商具有5名或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3: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是在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5名或以上符合下列条件的注册税务师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a.在本投标供应商(含总分所的可合并计算,下同)执业1年或以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备3年或以上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经验; C.所列注册税务师2014年以来未受到项目实施所在地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含行业通报,下同)。 5. 供应商2014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子包4、5、6: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子包4: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投标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子包5: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子包6: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范围执业土地评估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9日起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二楼政府采购部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 9:00-1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拍卖大厅(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 十、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拍卖大厅(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十一、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孔工,梁工 电话:00758-2109923 传真:0758-2109920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邮编:526020 肇庆市财政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86621 定点供货/服务项目咨询专用邮箱:zcb2109923@163.com (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拟咨询的资格类型,如:“家具”、“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等)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文件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9日
来源:广东肇庆市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肇庆 中标
上一篇: 2018年03月09日青海师范大学于下午发布2017生均拨款专项-图书馆建设项目“移动服务平台系统、音乐数字图书馆建设”(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3月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肇庆市财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