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2日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洛宁县兴华镇(长明沟村、北岭村、高洼坪村、程窑村、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3月12日 |
| 时间:2018-03-12 09: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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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0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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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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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12日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洛宁县兴华镇(长明沟村、北岭村、高洼坪村、程窑村、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3月12日
洛宁县兴华镇(长明沟村、北岭村、高洼坪村、程窑村、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洛宁县兴华镇(长明沟村、北岭村、高洼坪村、程窑村、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长明沟村、北岭村、高洼坪村、程窑村、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2.2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2-26-16号代理机构编号:ZPLY-18-023号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洛宁县兴华镇,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一标段:兴华镇长明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兴华镇北岭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三标段:兴华镇高洼坪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四标段:兴华镇程窑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五标段:兴华镇毛原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2.5 预算金额:一标段:约126万元;二标段:约128万元;三标段:约155万元;四标段:约73万元;五标段:约136万元;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 项目地点:洛宁县兴华镇境内2.8 工期要求:50日历天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10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3.5 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位关键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17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3.6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3.7 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3.8 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3.9 投标人须出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4.2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位关键人员岗位证书;(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位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5)类似业绩、纳税凭证、审计报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备注: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影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彩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18137715997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联 系 人:高女士电 话:0379-65185577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长城花苑12幢2-1104邮 箱:hnzpjsly@163.com行政监督:0379-662312022018年3月12日
来源:河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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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道路 项目 洛宁县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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