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13日通城县人民医院于下午发布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3月13日
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XNSZFCG-201802001)经通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并在通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XNSZFCG-201802001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44.49683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4、建设地点:通城县人民医院内; 5、招标范围: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空调及通风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安全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须是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委托代理商;若是委托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发的授权书;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网络,能提供2小时内应急维修服务需要;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27.24.215.70/xnweb/bzzx/);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 2018年3月20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7.24.215.70:9004/tc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无须网上递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zgtc.gov.cn/tcggzy/)、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7.24.215.70:9004/tcweb/)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170号 联系人:钟裕文 电 话:13907244078 2、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 系 人:王龙 电话:15271276639 邮 箱:912403729@qq.com
来源:湖北通城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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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电子 通城县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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