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14日曹县八里湾文化旅游风景区管理处于上午发布曹县黄河故道生态湿地公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3月14日
曹县黄河故道生态湿地公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一、采购条件 经曹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PPP模式对曹县黄河故道生态湿地公园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社会资本方;项目实施单位为曹县八里湾文化旅游风景区管理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PPP模式公开选聘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的出资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曹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曹县八里湾文化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2.3项目名称:曹县黄河故道生态湿地公园项目 2.4项目编号:SDCH-CXCG-180307 2.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曹县魏湾镇,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公园、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修复、道路、绿化及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建设标准:以4A景区为近期目标,以5A景区的硬件标准打造“环境 景观 配套”的荷风故道湿地度假区的骨架,为后期升5A景区预留通道; 2.6项目投资: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8亿元; 2.7合作期限: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8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3.2 、本项目允许申请人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牵头人应为园林绿化企业,且出资比例不低于60%; 3.3、资质要求: 3.3.1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园林绿化或园林施工等业务; 3.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3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4.1、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不亏损(本项以2014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4.2、财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本项以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5、 2013年1月份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含4亿)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业绩或PPP园林景观绿化业绩; 3.6、企业信誉: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能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8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9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 失信情况: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信息。 注:①申请人若以独立方式参加申请的以上条件除第3.2条均应全部满足方可受理报名; ②申请人若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申请的第3.3.1条、第3.4条、第3.5条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其他条款除第3.3.2条和第3.3.3条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外其它条款其成员各方均应满足方可受理报名。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通过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出预成交候选人,按照候选排名顺序依次与确认谈判工作组就合同中的细节问题进行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五、资格预审报名: 5.1本次资格预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方式,资格预审报名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自行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现场进行报名。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按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同时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方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拟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牵头人单位、责权利分配、回报和退出机制、违约处理机制、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资质证书 ①涵盖园林绿化或园林施工等业务的营业执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2013年1月份以来承担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业绩或PPP园林景观绿化投资业绩(以合同签署的时间为计算点),包括PPP项目合同或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6)2014至2016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7)近三年内没有因投诉或行政处罚而处于限制期内的承诺书; (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9)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针对申请实施本项目同意的决议书,本项可在资格预审时提交; (10)“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证明;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以独立方式参加申请的以上证件除第(2)条外的均应提交;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申请的第(4)/①、(5)、(6)条的相关证件应由其牵头人提供,其他资料除第(4)/②、(4)/③条由成员中任何一方提交外其它要求的资料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 5.2资格预审报名的地点: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公园天下内,澳洲豆捞对过)。 5.3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余同),逾期不再受理。 5.4 资格预审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4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以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即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盖有实施机构和代理机构公章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否则无效; 6.2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通过或合格,最终通过或合格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曹县八里湾文化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地 址:曹县学海路 联系人:王玥主任 联系电话:1386978598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门街南段 联 系 人: 祁施鲁 电 话:15264079222 资格预审文件-曹县黄河故道生态湿地公园.docx
来源:山东曹县八里湾文化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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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曹县 资格 政府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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