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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凤翔县中医医院中心广场工(2018)程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17日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凤翔县中医医院中心广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中医医院中心广场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FXXCG2018-04号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中医医院 地址:凤翔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翔县秦凤路47号 联系方式:0917-72178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凤翔县中医医院中心广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226288.46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出具);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其安全考核B证; (6)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报名时只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7年3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九、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 2、谈判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6日
来源:陕西凤翔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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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工程 凤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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