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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8日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宁德天行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8日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宁德天行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宁德天行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1311 联系方式:黄先生/18650588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小李/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最高预算(万元/年)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宁德天行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3年 | 84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宁德天行商务中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开户许可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者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或执业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依据《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 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邮 箱:fjshyzb@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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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宁德 招标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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