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19日榆树市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榆树市妇幼保健院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9日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妇幼保健院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8-ZC-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路2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596010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 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XD-2018-ZC-072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榆树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资金的榆树市妇幼保健院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安装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需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用以满足医疗患者的治疗需求。 1.2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3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4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拟采购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一台,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交付地点为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1.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1.6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7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二、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70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3月19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午间不休息)。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所投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六、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 (5)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路25号 联系人姓名:王老师 电话:1359601000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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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网络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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