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度生物促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投标人信用评分的分值大于73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生物促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23-32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15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年度计划,结合上海市滩涂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有关原则和要求以及工程总投资,确定本年度生物促淤面积 4500 亩,其中横沙东滩2700亩,南汇东滩1800亩。种青以斑块状种植为主,种植斑块一般在 10×10m,斑块之间间隔为 10m,促淤面积包括间隔面积。 5、交付地址:横沙东滩、南汇东滩 6、交付日期:计划工期:60天 7、采购预算金额:5392200.00元(国库资金:5392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福利企业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3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彩色扫描,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彩色扫描,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加盖公章)。4)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加盖公章一份)。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3 17:00:00至2018-03-3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代理单位处(上海市鲁班路700号602室)验看原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30日 (如遇双休日请提前致电预约)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上传并通知代理单位确认,打印投标回执。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单位,其书面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书面投标文件、网上投标回执参加投标,自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苏路389号 | 地址:上海市鲁班路700号602 | | | 邮编:200050 | 邮编:200023 | | | 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 联系人:张锦秀 | | | 电话:52397000 | 电话:021-63046832 | | | 传真:52397000 | 传真:630378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