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采(上午发布)购公务车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7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采购公务车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采购公务车辆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C2018-001J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地 址: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联系人:薛惠明 联系电话:186912556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原榆林宾馆2号楼3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公务车辆,一标段:商务车一辆、二标段:皮卡车两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一标段19.29万元;二标段21.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 2.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 上列(1)-(2)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原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分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4月3日时止(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领取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1室) 3.领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投标人在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领取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投标人向综合科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2000.00元、二标段: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5.领取联系人:武 琴 陶珊 联系电话:0912-6082803; 邮箱:ylsjzfcgzx@163.com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时; 3.谈判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占珉 王伦 联系电话:0912-326912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7日
来源:陕西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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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资格 中标 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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