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7日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清水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27日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清水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1、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8077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清水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2 用 途: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3 本项目共2个包 2.4 采购需求: 第一包: 1、铜铸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总面积519.70㎡,包括展销中心315.75㎡、原材料库房20㎡、铜铸展示场地78.41㎡、库房16.19㎡、卫生间、成品间、文化墙、钢化玻璃展示柜等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2、电子商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面积184.00㎡(内设钢化玻璃展示柜、实木办公桌及电商操作基本办公用品) 第二包: 1、铜铸之家标准化生产示范户建设、为示范户配备家庭化展柜、制作铜铸文化宣传墙、牌匾、生产场地硬化等、共计30户。 2、在火车站新建销售专柜一个50㎡、树立两块广告宣传牌。 3、清水村道路两旁铜铸文化墙粉刷、宣传铜铸文化的道旗布置等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3.1 资金来源:本项目财政资金为188万元、单位自筹34.49万元。 3.2 预算金额:¥222.49万元 (大写:贰佰贰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其中:第一包:¥197.04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柒万零肆佰元整); 第二包:¥25.45(大写:贰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 3.3 最高限价:¥222.49万元 (大写:贰佰贰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其中:第一包:¥197.04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柒万零肆佰元整); 第二包:¥25.45(大写:贰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5.3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5.5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所属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6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7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 信用甘肃 ” 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 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8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一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广告制作及亮化工程施工(安装);(第二包) 5.9本项目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除装入正本的原件外,其余原件带至开标、评标现场备查。 6、报名方式 6.1 采用网上报名。 6.2 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3 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6.4 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投标信息确认单》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加盖单位公章)。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每日00:00-24:00(报名时间)。 7.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7.4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8、公告期限: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二开标厅 9.3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4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二开标厅 10、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第一包账户:101932000287070020038 第二包账户:101932000287070020037 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0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10.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0.2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0.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0.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0.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单位: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 11.2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清水乡大路村333号 11.3联 系 人:王祁明 11.4联系电话:18293260559 11.5邮箱号:mxqsxzf@163.com 11.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7详细地址:兰州市庆阳路442号凤鑫大厦1605室 11.8联 系 人:何春明 11.9联系电话:18993287088 11.10邮箱号:jyzhaobiao@126.com 11.11 监督单位: 岷县政府采购中心 11.12详细地址: 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财政局2楼9212室 11.13监督电话: 0932-7869202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7日
来源:甘肃岷县清水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岷县 项目 招标 甘肃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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