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费县经(2018)济开发区综治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7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费县经济开发区综治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费县兴业路中段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5605790212 二、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15725296377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经济开发区综治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LYHYGS-2018-CG01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 费县河东派出所餐厅、厨房、车库、宿舍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428.37㎡,地上二层,建筑高度6.9m,框架结构;费县河东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工程,建筑面积59.63㎡,地上二层,建筑高度3.2m,砖混结构;费县经济开发区综治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1115.04㎡,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8m,接建工程建筑面积138.6㎡,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6m,钢框架结构。预算价:1335675.51元。 工期:45日历天。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必须配备齐全; 3、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时间及方式: 1、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年3月30日(8:30-11:30,14:00-17:00)。 3、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需递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2017年度养老保险社保证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2017年度养老保险社保证明; (7)省外企业须出具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8)检察院出具的采购活动近3年内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9)“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证明; (10)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留存,在封面注明“费县经济开发区综治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4月4日14时00分至 2018年4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6000.00元;投标企业在2018年4月3日下午16: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来源:山东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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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费县 项目 建筑 招标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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