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8日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围挡工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28日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围挡工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围挡工程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JYZB2018-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项目联系电话:1851438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556-148号 联系方式:曲显林186866564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 洋0431-818081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安装简易围挡。 2.4 入围期限: 2018年 -2019年,共计2年。 2.5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程工作经历。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1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围挡工程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围挡工程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承包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棚户区安装简易围挡。 2.4 入围期限: 2018年 -2019年,共计2年。 2.5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程工作经历。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 系 人:曲显林 联系电话:1868665648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1808102 联 系 人:刘 洋 2018年3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来源: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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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资格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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