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第(2018)十四届运动会奖牌、证书采购项目质疑答复3月28日
质疑答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243 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现对DZC20180243大庆市体育局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奖牌、证书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我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牌制作。奖章纪念章都属标牌。望采购中心变更经营范围要求。 回复:我局要求具体经营范围是为了保证奖牌的质量,省运会开赛在即,奖牌证书的制作时间紧张,故保持原要求不变更。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0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