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就2017年度腾冲市界头镇早三社区等2个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选择施工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腾冲市界头镇早三社区等2个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谈判内容 1、主要内容:界头镇早三社区滑坡及不稳定边坡治理、明光镇中塘社区洪塘坝泥石流治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3、承包方式:固定合同单价承包,据实结算; 4、工期:2018年5月15日日前全部完成; 5、项目地点:腾冲市界头镇、明光镇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谈判要求供应商系独立企业法人组织,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回函谈判。 四、 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