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玉树州政[2018]府2018年公务用车购买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玉树州政府2018年公务用车购买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对玉树州政府2018年公务用车购买保险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30733 |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