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2日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于下午发布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提升公开招标公告4月2日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提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提升 项目编号:[350111]FJXH[GK]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妹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 地址:宦溪镇宦溪村 联系方式:王勇 / 186503301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妹金/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委托,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11]FJXH[GK]2018003、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提升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111]FJXH[GK]2018003 2、项目名称: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提升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350000 | 7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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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a) 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02 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4-17 16: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3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4-23 09:30,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 地址:宦溪镇宦溪村 联系人姓名:王勇 联系电话:18650330136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项目联系人:林妹金 联系电话:0591-83579283;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a) 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6:00 至 2018年04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来源:福建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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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生产 福州 租赁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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