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和《关于〈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70号)规定,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银行开户和资金存放资格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银行开户和资金存放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NBIICCZB518068 3、招标范围:开户单位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本次招标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招标人有权在入围单位中自行选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食堂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标书费发票开标时现场提供。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账号:94160078801100000003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5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0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5室公开开标。 1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各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楼2018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55717458、87329207 传 真: 0574-87863400 电子邮件: tlx806@126.com 联 系 人: 袁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