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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3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宜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3日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宜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49 三、采购人名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延安市宜川县 联系人:袁先生电话:0911-48584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1-2160088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2017年度自定义装备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项目预算:687096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日期: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8日(法定工作日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9日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9日14:30 3.开标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30日
来源:陕西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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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陕西 延安 招标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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