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3日濮阳市热力公司于下午发布濮阳市热力公司绿城路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月3日 |
| 时间:2018-04-03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濮阳市热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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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濮阳市热力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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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3日濮阳市热力公司于下午发布濮阳市热力公司绿城路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热力公司委托,就濮阳市热力公司绿城路保温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L[2018]-051HNYDPY-采字2018-GK-120 2.项目名称:濮阳市热力公司绿城路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资金; 4. 预算总金额:约600万元; A包:300万元; B包:300万元; 5. 供货地点:濮阳市热力公司指定地点; 6.项目包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 A包:物资名称:聚氨酯,规格型号:黑料,异氰酸酯,单位:吨,数量:72,使用地址:绿城路;物资名称:聚氨酯,规格型号:白料,组合聚醚,单位:吨,数量:56,使用地址:绿城路; B包:物资名称:聚氨酯,规格型号:黑料,异氰酸酯,单位:吨,数量:73,使用地址:绿城路;物资名称:聚氨酯,规格型号:白料,组合聚醚,单位:吨,数量:56,使用地址:绿城路; 7.工期:A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供货完毕; B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供货完毕; 8.质量:合格。 8.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供应商除提供自己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厂家的法人委托书; 3、耐高温聚氨酯泡沫塑料(成品)出具检测报告,黑、白料出具出厂检测报告。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万元(含)以上的聚氨酯保温材料销售合同3份(合同原件,且合同加盖骑缝章);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若具备生产能力,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中标金额取大舍小。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 月 3日至 2018年 4月 10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报名。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龙宫二楼 3.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 月 23日09: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人民币叁万元整; B包:人民币叁万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热力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3-6632639、15903937177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河南濮阳市热力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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