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江镇郊野公园一期征收动迁安置住房项目浦江镇郊野公园一期1014地块财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和省(直辖市)财政厅(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江镇郊野公园一期征收动迁安置住房项目浦江镇郊野公园一期1014地块财务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02-02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z821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东至三鲁公路、南至闵瑞路、西至10-13地块、北至红卫河,建筑面积403916平方米。工程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暂定300000万元(具体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批复投资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从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本项目建房协议价格测算之后至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期间,建房协议价格的审核、全过程的资金监控(含开发商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建房结算价格审核(初审)、协助相关部门的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6、交付日期:从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项目认定至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及账面资产移交之日止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04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1 23:55: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2)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04 00:00:00至2018-04-11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 11日 ,在上述时间段内(9: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材料至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2楼(王艳荻)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03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1楼 2、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所用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莘松路555号408室 | 地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 | | | 邮编:201100 | 邮编:201199 | | | 联系人:孙慧 | 联系人:王艳荻 | | | 电话:64925450 | 电话:18616335067 | | | 传真:64925450 | 传真:021-622765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