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机关电路、变压设备改造维修招标公告4月4日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的委托,对其所需省法院机关电路、变压设备改造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机关电路、变压设备改造维修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8-15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所报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预算金额:592.5148万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机关电路、变压设备改造维修 | 1 | 项 | | 工期 | 30天 | 施工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工程范围 | 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验收标准 | 按国家绿化相关标准验收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核准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中级职称证书; 7.社保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缴纳社保明细(项目经理须在其中)、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应通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10.“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函; 11.现场勘查回复函原件(现场勘查联系电话0351-6016108)。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具体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88号 联系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0351-6016339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薛珊,曹军军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十、本次招标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4月4日至4月11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来源:山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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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备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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