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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4日晋城市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晋城市交通运输局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招标公告4月4日

时间:2018-04-04 07: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285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西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2018年04月04日晋城市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晋城市交通运输局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招标公告4月4日的信息
来源:山西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4日晋城市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晋城市交通运输局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招标公告4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实施机构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现发布公告,特邀请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1、概述

 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已由晋城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实施机构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PPP项目。

 2.2项目编号:GYGCZX-(Z)2017104-01。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

 2.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三级、四级旅游公路共计278.406公里,设计速度为20、30、40㎞/h。

 2.5总投资:535047.63万元(最终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6合作期限:23年(本项目建设期3年,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进入运营期,运营维护期20年)。

 2.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合作。

 2.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维护,政府则在运营维护期内承担全部直接付费责任,通过项目所在地各县财政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经审计确认的其他支出和社会资本方必要的合理利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五家。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方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

 3.3财务要求: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0%(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

 3.4业绩要求: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内的PPP或BOT或TOT或BT业绩,业绩需提供已签署的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没有“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并使得联合体总体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9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上述财务指标取注册成立后的实际所有年度财务指标的平均值,其他资格要求按注册后的实际年份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已签署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2017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财务预测报表审核报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适用)。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文

 电  话:13935673907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中心8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834225256、15135114458


来源:山西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政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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