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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三王坝河、金竹沥、黄沙河、高埔小河、鳄湖等5条(第二次)水质较差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4月8日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拟对 三王坝河、金竹沥、黄沙高埔小河、鳄湖等5条水质较差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804-530001-0009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王坝河、金竹沥、黄沙高埔小河、鳄湖等5条水质较差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35,06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4.响应供应商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含社会服务类别);(原件备查) 5.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证书;(原件备查)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且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若发现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响应供应商凭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除第6项外)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谈判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谈判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相关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4 月0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1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4 月16 日15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4 月16 日15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1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女士 | 联系电话:0762-388587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
| (三)采购人: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红星路118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来源:广东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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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资格 询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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