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新谊河整治工程代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b. 组织机构代码证c. 税务登记证d.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e.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新谊河整治工程代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21-29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140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为青浦区新谊河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开挖及新建护岸、防汛道路、新建桥梁、泵闸拆建、河道绿化景观等。其中:新建护岸长度 36780m;新建 3.5m 宽防汛道路 36780m;布置绿化总面积 50.41万 m2 ;新建桥梁 28 座;新建 10m 宽水闸 30m3 /s 双向泵闸 1 座;10m 宽水闸 30m 3 /s 单向泵闸 1 座;新建单宽5m 水闸 2 座;新建 4m 宽水闸 1.2m3 /s 单泵闸 1 座及 4m 宽水闸 1.2m 3 /s 双泵闸 1 座。4. 项目服务周期:工程前期准备开始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包括组织工程移交并负责办理相关竣工资料)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移交手续办理完成止 7、采购预算金额:94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4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07 23:55: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2 23:55: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进行现场验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07 23:55:00至2018-04-12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28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188号 |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E通世界商务园 |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 联系人:夏玉兰 | 联系人:周晶晶 | | | 电话:69228221 | 电话:59203378-805 | | | 传真:69228221 | 传真:021-62644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