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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8日昆山市锦溪镇房屋开发公司于下午发布昆山市锦溪镇房屋开发公司锦溪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8日
昆山市鼎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锦溪镇房屋开发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锦溪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锦溪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SDX2018-QZ-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登峰 项目联系电话:0512-501939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山市锦溪镇房屋开发公司 地址:锦溪镇 联系方式:顾先生137763063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昆山市鼎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登峰0512-50193982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市开发区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号楼17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身份证及开标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法定代表人;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8、提供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为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及便捷性,非昆山地区的投标单位需在昆山地区驻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在昆山有5人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8日 13:51 至 2018年04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开发区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号楼17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市开发区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号楼17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
来源:江苏昆山市锦溪镇房屋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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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新都 昆山 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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