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8日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南苑乡2018年公厕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8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苑乡2018年公厕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南苑乡2018年公厕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352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项目联系电话:67270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 联系方式:王璐 67270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文荣 591237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苑乡2018年公厕保洁项目 采购内容:2018年公厕保洁服务 采购控制价:780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范围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2)投标人须取得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投标报名时和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3)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4)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提前开标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全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苑乡2018年公厕保洁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9123758 | 采购内容:2018年公厕保洁服务 采购控制价:780000元人民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范围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须取得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报名期: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司文荣 联系方式:59123758 | 备注:投标报名时和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4)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提前开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全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北京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丰台区 保洁 莲花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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