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中午公告)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4月9日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ZS2018G4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9-58585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红兴隆管理局局直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69-5862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469-5858508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6.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6.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公告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3)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6.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投标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附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招标厅)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9-585850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金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招标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招标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ZS2018G4029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的委托,对“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的施工 2.3招标内容:红兴隆中心医院急诊楼中心供氧、吸引呼叫对讲及电源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投标控制价:21.00万元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友谊县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急诊楼 4、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六十日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格投标人条件: 6.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6.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公告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3)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 6.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投标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附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投标方需提供所供货物名称、型号、合格证,以及在有效期内并加盖销售公司公章(红章)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允许生产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办理人/签合同人员的公司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国家要求的各种证件。 如进口货物供货方还需增加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供货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发票等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供货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红兴隆中心医院将拒绝向供货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供货方要赔偿红兴隆中心医院的所有损失。 7、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 下午14:0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购买谈判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购买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10:30整,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招标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人: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红兴隆管理局局直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69-58621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学府路农垦广电网络红兴隆分公司309室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469- 5858508 邮箱:HXL5865988@163.com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来源:黑龙江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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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兴隆 谈判 项目 招标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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