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0日休宁县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4月10日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 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XNCG2018J030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1.5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1.6项目内容及预算: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采购预算2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供计量认证资质CMA附表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附表)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提供清晰的资质证书和认证项目附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标书内,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审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质监、环保部门对质量管理或数据进行过通报(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2.7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或者带有二维码链接网址的打印件(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三、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四、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请于2018年4月20日8 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4302;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9时00分,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具体地址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开始时间、地点:2018年4月20日9时00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具体评标室以交易平台大屏显示为准)进行磋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交通大楼5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59-7517449 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七、监督 监督部门: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 休宁县环境保护局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来源:安徽休宁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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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安徽 中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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