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0日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4月10日
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LBS-GC2018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伟臣 项目联系电话:15124346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唐伟臣 15124346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成禹 0432-627373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37号5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S-GC2018003-2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招标人为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共四层,建筑高度18.18米,建筑面积3863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2.2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2.3监理工期:与工程建设工期相对应。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37号5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身份证;; (6)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高新区东林华城小区2号综合楼13号网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个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伟臣 电话:15124346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37号504室 联 系 人:刘成禹 联系电话:0432-627373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省监理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3.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37号5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博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37号5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高新区东林华城小区2号综合楼13号网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格后审
来源:吉林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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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资格 昌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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