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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常营乡2018年乡自管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1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营乡2018年乡自管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常营乡2018年乡自管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C180N2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雪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幺家店路1号 联系方式:邱杰章010-654816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雪娜 010-621082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常营乡2018年乡自管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及依法纳税的记录;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7)外地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4.618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8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携带: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购买标书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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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区 道路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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