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内容: 1.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西山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西山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1.2招标概况 1.2.1项目名称:西山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 1.2.2招标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18-03-23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普查建库工作、普查培训、普查宣传、入户调查、普查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汇总与审核;报告编制与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1.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1.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6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1.2.7项目预算:约100万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费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1.4.2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1.4.3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4.4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4.5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在中标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