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康诚建设工程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卫镇排水管网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二类及以上)或上海市排水设施维护潜水企业作业证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卫镇排水管网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12-212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300950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7月-2021年6月金山卫镇排水管网、设施养护工程,共计养护排管84.487公里。本次招标养护内容包括此范围内所有排水管道、排水设备等的所有养护,费用一次性包干。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7、采购预算金额:5069200.00元(国库资金:5069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1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2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13 16:00:00至2018-04-20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报名资料接受验证并获取招标文件,并携带招标文件费:600元,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4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04 15: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2、开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开标所需其他材料: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壹式肆份(壹正叁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不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康诚建设工程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金山区金山卫镇老卫清路288号 | 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 | | 邮编:201512 | 邮编:201600 | | | 联系人:吴连君 | 联系人:强珺 | | | 电话:57260747 | 电话:18917165915 | | | 传真:57260747 | 传真:021-577448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