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6日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上午发布静宁县富康路道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4月16日
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静宁县富康路道路维修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8179 二、招标内容 1、道路人行道维修工程:油铺路面1947平方米,安装甲型道牙(路缘石)950米,安装乙型道牙(树池缘石)440米,铺装人行道374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砖3410平方米,育道330平方米,维修港湾式雨水篦子10个。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照明路灯电缆更换:更换路灯电缆800米,型号YJV-1KV-(4X16),电缆保护套管800米,规格ICC100,镀锌钢管50米,规格SC110。 三、预算资金:132.39万元。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 3、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 月20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静宁县城关镇西岭西南路 联系人:王仲魁 联系电话:1810933511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玩月楼巷1号5层 联系人姓名:韩拴定 联系电话:0933-2533500 监督部门名称: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静宁县中街145号 联系人:王娟 电话:0933-2521495 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甘肃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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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工程 道路 资格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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