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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6日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于下午发布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编号:CZZC2018-G2-024-JHGL)施工招标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西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CZZC2018-G2-024-JHG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 4956317转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地址:宁明县德华街18号 联系方式:农工 0771-86335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0771- 4956317转80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CZZC2018-G2-024-JHGL)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编号:CZZC2018-G2-024-JHGL)已由宁明县水利局以宁水水保函﹝2018﹞9号文批复了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水规计〔2018〕9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招标人为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8】 7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 建设规模:新建田、林间道路29.795km、排水沟29.829 km、消能跌水池261座、设排水涵148处、营造水保林633.10hm2、封育治理4517.56 hm2。 招标范围: 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建田、林间道路、排水涵、排水沟、跌水消力池、种植水保林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招标内容: 1标段: 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A标(汪密+百甲片区):新建田、林间道路13132米;消能跌水池116座、设排水涵65处、营造水保林238.51 hm2。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031803.00元。 2标段: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B标(那浪+汪巷片区):新建田、林间道路11708米;消能跌水池103座、设排水涵59处、营造水保林261.26 hm2。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214287.00元。 3标段:宁明县大淰河项目区汪巷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C标(枯卜片区):新建田、林间道路4955米;消能跌水池42座、设排水涵24处、营造水保林133.33hm2。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780133.00元。 计划工期为:本项目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以上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书、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或不是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3.6.6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之起止日内),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要求在开标会上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6.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受惩黑名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8 年 4月26 日至2018年5月3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 发售人负责人:林工,联系电话:0771- 4956317转809。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打印件、资质证书副本打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打印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打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打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人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开户账号:8000 9177 3466 663 注:在转账底单的附言中须注明: 宁明县汪巷河水土保持工程 标段投标保证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8年 5 月 15 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年 5 月 25 日10 时 00 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地 址:宁明县德华街18号 联系人:农工 电 话:0771-86335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联系人:林工 电 话(传真):0771- 4956317转809 招标人: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来源:广西宁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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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广西 工程 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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