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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6日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于下午发布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西丰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公告4月16日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丰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承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西丰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承接主体 项目编号:LNXD2018041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72271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焦先生024-778428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24-72271579 代理机构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承接主体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入户调查;棚改资金筹措;棚改的相关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个合同包,采购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15万元 服务周期: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房屋拆迁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须是国有企业并且负债率不得超过8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可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四)中的证明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丰县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西丰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承接主体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西丰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承接主体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LNXD2018041101)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承接主体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入户调查;棚改资金筹措;棚改的相关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个合同包,采购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15万元 服务周期: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房屋拆迁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须是国有企业并且负债率不得超过8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四)中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9日13: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丰县一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西丰县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4-7784285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4-72271579 2018年4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来源:辽宁西丰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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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辽宁 铁岭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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