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6日东北师范大学于下午发布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4月16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80627FW0431-0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431-850999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Z80627FW0431-0022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80627FW0431-0022的“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商,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2.1服务范围: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和净月校区所设的车辆智能门禁系统设置收费岗亭,安排人力对出入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具体所需人员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及净月校区。 2.3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模式与中标服务商进行合作,即服务商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提供管理服务,学校按照中标服务商的中标报价支付托管费用,具体包括:人工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车场保险费用。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签订服务合同。 2.5 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8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03931465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来源:吉林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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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资格 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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