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委托对2018-2020年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全地区消防、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交货期:收到订单后,于内2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宁波大市范围),并完成所有消防、安防设备的安装工作 2.3招标内容:消防、安防设备采购(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2018年度暂估金额为26万元(最终采购金额按照实际需求确定) 2.4定点家数:如响应供应商≥4家,入围2家,如响应供应商=3家,入围1家 2.5服务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止 2.6品目: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经营范围包括消防、安防器材的经销、维护、保养等企业; (3)若为外地企业,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宁波市区设立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证明材料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汇款帐号: 4.1购买时间:2018年 4 月 17 日起至2018年 4 月 23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1:00, 13:30-16:00。 4.2购买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招标代理部)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人需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 3)法人身份证; 4)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供)。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4000 元整 形式:银行汇票或同城转帐支票或电汇 收款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帐 号:53010122000113285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2 日16:00时前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 5 月 8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75号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 5 月 8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75号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四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75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 0574- 879930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魏小娥 电 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