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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7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于下午发布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公开招标公告4月17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 项目编号:ZHGJ2018-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联系方式:廖秋虹0756-77166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0756-2173702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招标编号:ZHGJ2018-018)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8-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 三、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重金属等环境容量评估专题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交货期:合同签定后70个工作日内交付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8日起至2018年4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②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8日14:30-15:0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15: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廖秋虹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716640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俊恒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三、珠海市财政局高栏港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学良; 联系电话:0756-7268660;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④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广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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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珠海 项目 招标 兴国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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