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9日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4月19日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JZDW31-DL-201804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16309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陈工13716309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燕烨烨180650434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招标编号:JZDW31-DL-2018049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2125265.37元人民币 (5)项目用途:公用 (6)项目性质:工程 (7)数量:不适用 (8)建设地点:延庆区延庆镇蒋家堡村。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0)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经安全考核合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9)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04月19日至2018年04月23日,每日 9 时 0 分 至16时 0 分 地点:北京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燕烨烨18065043415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2)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只需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6)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675850122@qq.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 月09 日13时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 月09 日13时 六、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5)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经安全考核合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9)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2.5265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政府采购政策各项要求
来源:北京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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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延庆 北京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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