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9日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费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4月19日
为保证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危房治理任务,明确疑似危房的危险等级,以便于能够及时根据鉴定报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分类治理,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康市农村危旧房鉴定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 YKCG2018-GK-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坐落地址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龙山镇、芝英镇 | 2300 | 户 | 380元/户 | 87.4万元 | 详见附件 | 二 | 方岩镇 | 2242 | 户 | 85.196万元 | 详见附件 | 三 | 东城街道、西溪镇 | 2213 | 户 | 84.094万元 | 详见附件 | 四 | 石柱镇、前仓镇 | 2100 | 户 | 79.8万元 | 详见附件 | 五 | 经济开发区、象珠镇 | 1965 | 户 | 74.67万元 | 详见附件 | 六 | 江南街道、花街镇 | 1907 | 户 | 72.466万元 | 详见附件 | 七 | 西城街道、舟山镇 | 1809 | 户 | 68.742万元 | 详见附件 | 八 | 城西新区、唐先镇、古山镇 | 1542 | 户 | 58.596万元 | 详见附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的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非联合体。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特定条件 1、经浙江省住房信息网备案公布且永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的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机构;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04月19日至2018年05月0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快递形式将报名资料邮寄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同时在报名资料中提供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收到快递后将电子邮件发送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4.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申领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00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8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00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8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永康市财政局财政存款专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永康支行 银行账号:120803002927060022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联系人:杨玉兰、章磊 联系电话:0579-89295179 传真:0579-89295177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 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成天庭 联系电话: 13588613336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3幢1号建设大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传真:0579-87171293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财税大楼
附件信息: 技术参数.doc 25.5K
来源:浙江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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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永康 资格 招标 项目 永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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