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3日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4月23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YC18334029(ZB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447955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镇药业大街48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15844795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持资料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大厅C区七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东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029(ZBA)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审批【2018】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设计周期:建设项目全周期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西城区(鑫达路以北) 2.3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所包括的全部设计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标准、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规划设计甲级、人防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下同)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近五年至少担当过一项类似工程;同时具备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人员5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者投标无效。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职称证、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人员5人,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及5名设计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5名设计人员); 8、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及5名设计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C区七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东丰镇药业大街4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584479555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190569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东丰县丰鹿文体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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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计 招标 中标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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